您好,我之前办理了一个信贷业务,是分期付款的,现在由于个人的原因,我想终止这个业务,也就是说想终止还款,公司是北京宜信,还款金额1万,我注意到在合同中第15条写到:(针对违约时长超过15天,根据借款协议,出借人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协议,您须在出借人提出终止借款协议要求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和逾期违约金。)我想请问:这条文字是不是意味着如果还款人想终止还款的时候是有权利终止的,不会付出其他代价?我办理信贷的原因是去了一个培训机构学习相关专业,学习的费用可以用信贷的方式支付,也就是分期信贷,现在我已不在这个行业工作了,想终止信贷合同,可以么?如果我这边违约时长超过15天,出借人提前终止了借款协议,那么剩下的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这个分期的信贷是用来交另一个培训机构的培训费的。 |